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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路钉子户大闹拆迁办 刀捅民警石砸办事员http://qd.house.sina.com.cn 2008年05月30日10:14 青岛财经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章立莎) 家住市北区宝山路的张某在接到拆迁通知后迟迟不肯搬迁,其间,拆迁改造部门对其住所进行强制拆除。张某对此非常不满,深夜来到拆迁办公室闹事。随后,两位110民警来到现场对其进行劝阻,张某竟将两位民警砸伤和捅伤……近日,市北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据了解,2007年8月29日,张某在市北区宝山路的住房被拆迁改造部门强制拆除。 由于张某对拆迁办公室不满,晚10时许,张某来到拆迁办闹事。110民警刘某、吕某在接到报警后,驾车来到现场处理情况。张某不服从民警劝阻,从地上举起石头砸向吕某,将吕某砸伤。民警刘某上前制止,张某又从身上掏出携带的匕首,左手将刀从刀鞘中拔出,右手持刀鞘向刘某的右侧腰部和腹部扎了两次。刘某上前夺其匕首时,张某又持匕首扎了刘某左前胸和右手背两刀,将刘某捅伤。后其被当场抓获。经法医鉴定:吕某、刘某之伤情均构成轻微伤。 今年2月26日,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张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其辩护人认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该案起因是由张某家的房屋拆迁而引发,且张某无前科,系初犯、偶犯,应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惩处。鉴于其自愿认罪,且系初犯,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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