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00余户签署拆迁协议 快速路旧城改造进展顺利http://qd.house.sina.com.cn 2007年06月11日09:34 半岛都市报
2000户居民着手迁离快速路 东西快速路一期旧城改造进展顺利 近八成居民签署补偿协议 半岛网6月10日讯 记者今天从市北区政府获悉,本市今年重点要办的18个“两改”项目之一——市北区东西快速路一期两侧旧城改造前期拆迁工程进展顺利,截至昨天,已有近8成共2000余户居民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并且选取了中意的安置房屋。 据市北区开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东西快速路一期两侧旧城改造项目地处繁华的商贸地段,涉及近3000拆迁户,原住宅大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成的“筒子楼”式住房,没有供暖供气设施,周围环境差,群众要求改造呼声大。 今年,市、区两级政府将东西快速路一期旧城改造列为2007年政府要办实事之一,为此,市北区通过公开招标,最终引进了意大利威乃达集团在青成立的青岛威乃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改造。项目规划期间,市北区积极配合市规划部门严把规划方案审批关,从区域建设功能布局、城市景观和居民住房条件保障方面,积极引导和督促开发单位反复修改规划方案设计,力求使每一栋楼和每一住户均有良好的配套和结构,同时确保户型设计能够满足不同经济情况的被拆迁居民要求。 在制定拆迁政策时,市北区拆迁工作人员深入街区楼院走访入户,并召开了6次居民座谈会详细了解居民的需求和关心的问题,最终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比较优惠的拆迁补偿政策以获得居民支持。 对群众比较关心和敏感的拆迁价格评估工作,市相关部门专门组织了专家论证,以确保拆迁评估的公正、合理。同时,区拆迁办还加大了对拆迁承办单位工作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的力度,对居委会主任、街道办事处参与拆迁的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多次拆迁政策培训,以保障拆迁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另外,市北区相关部门还在拆迁现场成立了“联合办公室”,由区拆迁办、公证处、房管处、信访、居委会主任、律师等工作人员全天候靠在拆迁现场,挂牌服务,负责为居民提供拆迁政策咨询、法律咨询、房产咨询、公证、搬家“一条龙”服务。截至目前,“联合办公室”已接待居民2000多人次,集中解决或解答了100多个问题。 项目领导小组还定期召开会议,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武部的领导分片包干,亲临现场指导督察。每天下午5时,市北区领导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区拆迁办、街道办事处、房管处、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及时研究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比较突出的个案问题,保证次日答复居民。 (本报记者) 拆迁户关心热点问题答疑 市北区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进行解答 6月8日,市北区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凤田针对居民关心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解答。 1、规划区域是否有商业配套设施? 答:拆迁区域规划建设一处大型商场,并由市北区政府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威乃达集团公司下属的斯麦(SME)集团公司,建设并经营大型连锁超市。另外,该区域还规划设计6万多平方米的商业网点,完善该区域的商业配套。 2、如何确保该项目的改造顺利完成? 答:该项目改造严格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旧城改造模式进行,区政府将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旧城改造项目落到实处。 3、开发主体是经过什么程序确定的? 答:拆迁单位即项目法人单位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本项目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由市建管局招标平台实施公开招标,于2007年3月14日开标,威乃达投资有限公司中标获得项目法人资格。 4、该项目拆迁对困难家庭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市北区政府动员拆迁单位威乃达投资有限公司在四方区人民路步行街小区为困难居民提供了地处繁华、环境优美、交通便利、价格低廉的异地安置用房近200套新房,建筑面积在51~90平方米,以满足该部分困难居民的需求。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申请,按登记先后顺序进行选房签订协议。目前已受理申请50余户。 5、是否可以跨档选择安置房屋? 答:为保证拆迁安置的公平,该项目拆迁补偿方案对安置房屋的分配,采取了依据原住房面积划档安置的办法。部分居民提出了跨档选房的要求,还有一部分居民因选择的房型与家庭经济等各方面条件不适应要求调换,对此,我们已协调开发单位,将进行综合考虑,通过相互调剂,最大限度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6、单位自管房怎样进行拆迁补偿? 答:《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拆迁补偿方式应由单位自管房的承租人与产权人进行协商。承租人选择房屋补偿且产权人同意解除租赁关系的,由承租人向产权人支付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购买被拆迁房屋所应当支付的价款,拆迁人对原房屋承租人进行房屋补偿,补偿房屋的产权归原房屋承租人。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且产权人同意的,由拆迁人将拆迁补偿金扣除房屋承租人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购买被拆迁房屋所应当支付的价款,余款支付给房屋承租人,扣除款支付给产权人。承租人与产权人对拆迁补偿方式达不成一致的,拆迁人应当对产权人实行房屋补偿,补偿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产权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再行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7、住宅与非住宅兼用的房屋如何补偿? 答:住宅与非住宅兼用房屋的拆迁,按照住宅房屋进行拆迁补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拆迁人按规定给予经营性补助。 8、速迁奖励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住宅房屋选择就地房屋安置的,凡在5月26日至6月15日签订协议并搬家腾房者,每产权户或承租户可得到速迁奖励费3000元;在6月16日至6月25日签订协议并搬家腾房者,每产权户或承租户可得到速迁奖励费1000元。住宅房屋选择异地房屋安置补偿或货币补偿的,凡在6月16日至6月25日签订协议并搬家腾房者,每产权户或承租户可得到速迁奖励费3000元。因档内选房已满,需跨档调整的,由开发单位确认后,奖励期限顺延;由于其他特殊原因,未及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搬家腾房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奖励期限亦可顺延。 9、延期回迁有什么补偿? 答:如因开发单位的原因造成拆迁居民不能按期回迁,由开发单位按照每月40元/平方米的标准承担延期过渡费,直至回迁为止。 本报记者
【发表评论】
|
|||||